本報訊(記者張苓)日前,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施行《陜西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
據悉,該《辦法》明確了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履行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保證正常運行,對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的主體責任。該《辦法》規定,市(區)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污染源自動監控安裝聯網計劃并報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備案,督促排污單位于當年9月底前完成安裝聯網工作。
該《辦法》明確了自動監測數據用于行政執法的條件,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委托開展的現場監測數據與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不一致情形作出規定,解決日常管理執法中常見的數據沖突問題。該《辦法》明確,對存在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重點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享受的環保電價、稅收減免等有關優惠政策。
《中國冶金報》(2021年3月25日 08版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