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2月23日0時開始全縣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眾防護措施
1.全縣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3.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4.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5.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倡導排污單位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生產時間。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ㄒ唬┕I源減排措施
1.焦化企業。A級企業采取自主減排;B級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30小時;C級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36小時;D級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46小時。
2.自備電廠。河北昌泰紙業有限公司、唐山順發實業有限公司兩家自備電廠在落實加嚴管控基礎上,降低生產負荷20%(以用煤量計)。由屬地鄉鎮派駐廠人員,24小時駐廠監管。
3.水泥企業。A級企業采取自主減排;B、C級企業限產40%,以“環評批復產能、排污許可載明產能、前一年正常生產實際產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為基準核算;D級企業停產;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或危險廢物的企業按照最低負荷進行生產。非引領性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停產。
4.獨立軋鋼企業。熱軋、冷軋企業停產,停止公路運輸。
5.石灰窯、鑄造、磚瓦窯、陶瓷企業。A級、引領性企業采取自主減排;其余企業停產,停止公路運輸。
6.其他行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減排措施
1.焦化、水泥等重點企業日進車輛減少50%,有供暖任務的企業最大限度減少日進出車輛。
2.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排放標準并粘貼綠色環保標識,或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
3.全縣停止渣土運輸、水泥罐車和建筑物料運輸;停止辦理渣土車、水泥罐車和物料車通行證。
4.縣城區禁止大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
5.礦山、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三)面源減排措施
1.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和冥紙冥幣;完成“雙代”的區域嚴禁銷售、使用各類民用燃煤。
2.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生產、運輸。
3.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4.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嚴密苫蓋;對裸露地塊(非道路區域)、停工工地、礦山增加灑水頻次。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當空氣濕度小于80%且氣溫高于3℃時,要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當空氣濕度大于80%或氣溫低于3℃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增加吸掃頻次。
四、工作要求
1.各鄉鎮、園區和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玉田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及本通知要求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績效評價為A級或引領性企業,以及納入省級重點項目的企業不限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縣生態辦將對全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主管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依法查處,嚴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罰款、公開曝光、暫扣排污證、減分降級”六項綜合懲罰性措施落實到位,對監管不力的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4.縣電視臺、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5.縣生態辦2月18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嚴源頭減排的緊急通知》和2月19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嚴源頭減排的補充通知》自本響應啟動之時同步廢止。
各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每日7時前,將本單位前一日出動車輛、人員、檢查企業、發現問題等情況報縣生態環保辦。
玉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