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辦公室的大力支持下,蚌埠市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安徽省2020年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實將淘汰落后產能作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優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組織、完善機制,細化分工、壓實責任,匯聚推動淘汰落后產能強大合力。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蚌埠市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和防范打擊取締“地條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后產能淘汰和打擊取締“地條鋼”工作。實行包保聯系責任制,全市12個部門對9個縣區(開發區)實行劃片督導、聯系。落實屬地管理,將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各縣、區(開發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加強督察調度,積極推動各項工作穩妥、有序開展,形成協同推進、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二是強化宣傳部署。第一時間轉發《省發改委省經信廳省能源局關于印發安徽省2020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要點的通知》(工皖發改能源函〔2020〕315號),制定《蚌埠市2020年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等文件,市政府專題會專題進行學習解讀,并要求各縣、區(開發區)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落實相關任務和責任,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積極穩妥地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三是強化機制建設。建立蚌埠市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淘汰落后產能、“地條鋼”防范查處等工作情況。出臺《關于進一步建立完善化解鋼鐵過剩產能防范打擊“地條鋼”工作長效機制的通知》(蚌政辦秘〔2018〕132號),每季度公示涉鋼企業名單,設立舉報熱線,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打擊“地條鋼”專家庫,編制《蚌埠市“地條鋼”核實查處工作流程(試行)》,進一步細化工作、規范流程,形成打擊取締“地條鋼”違法行為高壓態勢。2020年,實現全市防范打擊“地條鋼”轉辦件、舉報件“雙零”。
二、注重政策引導,推動改造升級。建立健全政策保障體系,優化提升政策兌現流程,切實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推動企業加快改造升級、加快發展。一是大力推進退市進園。印發《蚌埠市城區老工業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等,華潤雪花啤酒等134個億元以上工業項目集中開工,八一化工新廠區等128個億元以上重點技改項目納入省調度,累計完成投資127.3億元。二是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中糧科技、五河春生物、佳先股份3戶企業已基本完成搬遷改造,杭氧氣體1戶已關閉退出,八一化工、天潤化工、中糧燃料酒精3戶正在加快推進。退市進園已累計完成投資超百億元,53家化工企業實現入園管理。3000噸/年聚乳酸、32萬噸/年燃料乙醇等近30個項目建成投產。2020年,推動實施八一化工30萬噸氯苯、天潤化工5萬噸聚丙烯酰胺、佳先股份1.1萬噸β-二酮等搬遷改造項目31個。三是聚焦產業五化發展。深入推進“機器換人”,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出臺《蚌埠市推進服務型制造發展專項行動方案(2019-2022年)》,累計獲批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28個,省級綠色工廠16個,省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企業)6戶。2020年,新改造完成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13家;成功創建省級節水型企業7戶,省級綠色工廠4個,市級綠色工廠10個。新認定市級企業工業設計中8家心、工業設計企業1家,培育昊方機電、國顯科技等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14家。
三、堅持綜合施策,強化執法檢查。貫徹落實《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精神,運用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在能耗方面:嚴控高耗能項目審批管理,2020年未審批新增任何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加強投資項目能評審批管理,印發《蚌埠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要求新上高耗能項目,在報請節能審查時,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的規定,需先落實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再報請項目節能審查;推進重點企業節能降耗,按月對重點能耗企業用能情況進行跟蹤,推進開展重點用能企業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工作。在環保方面:充分運用新環保法賦予的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按日計罰等執法新手段,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措施,嚴厲打擊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環境執法工作的高壓態勢。2020年,全市適用新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83件。其中行政處罰案件123件,累計處罰金額814.6274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59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目前,我市已完成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核發登記工作,基本實現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在安全生產方面: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復工復產,統籌部署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印發《關于開展2020年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的通知》,指導督促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有序組織企業復工復產,強化安全風險研判,對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下達停產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停產整頓后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提請屬地政府予以關閉。在質量方面:嚴把企業生產關,做好獲證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按照2020年度事中事后監管工作計劃開展雙隨機檢查,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求落實整改;做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風險監控工作。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對整頓期滿后經復查仍不合格的生產企業,吊銷營業執照,納入落后產能退出統計范疇。嚴肅執法稽查關。在梳理排查、執法檢查,以及對舉報線索核實工作中發現的生產不合格產品、無證生產、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違法企業,現場執法部門應嚴格履行執法監管職責,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生產行為。對直接用于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2021年,我們將進一步落實《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著力優機制、強舉措、抓落實,不斷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