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
經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25-28日,受南風、濕度升高、擴散條件不利等影響,保定市可能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氣過程。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批準,于12月25日8:00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本次預警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按照本地、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實施方案Ⅱ級響應措施立即開展工作,并將此通知傳達到各企業、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保政辦發〔2019〕8號)要求,依據各縣(市、區)2020年新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經市政府批準的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可以正常施工的重點、民生工程建設項目、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少檢查、少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料場、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三)面源控制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
(四)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要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單元,組建巡查隊伍,堅持24小時不間斷巡查,堅決杜絕焚燒垃圾、秸稈、廢舊物品等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和現象。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局聯合行動,加強對餐飲業油煙凈化設施運行的監管。
(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市行政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認真做好督導檢查工作
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后,各縣(市、區)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要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法監管,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保定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