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氣象局、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專家組聯合會商,預計12月15日下午起,受弱偏南風影響,擴散條件較差,大氣污染物逐漸積累,加之外地污染物傳輸,滄州市將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為減輕重污染過程,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滄州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滄州市于12月15日12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提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企事業單位,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4.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可適當將空調調低1-2℃。
2.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3.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4.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上報版),工業企業嚴格落實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施繞行措施,不得進入中心城區的高速合圍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機掃、吸掃和灑水等清潔頻次。
4.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