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冶金建材行業特點和我市(唐山市,下同)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暑期汛期各類生產事故易發、高發的特點,切實加強汛期的安全管理,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組織機構到位、防范措施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到位、應急處置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市冶金建材行業暑期汛期安全穩定。
二、工作重點
(一)防范高溫熔融金屬遇水爆炸事故。要及時對高爐、轉爐、鑄鐵等高溫熔融金屬生產、停留場所和車間廠房漏雨點進行修補,加強車間廠房入口防雨水倒灌措施,防止雨水灌入車間遇高溫熔融金屬發生爆炸事故。要加強鐵水包、鋼水包、渣罐運輸路線特別是露天運輸路線周邊水溝、坑、槽的管理,廢棄的水溝、坑、槽要及時清理和填平,必須使用的要設置防護蓋板等密封隔離措施,嚴禁在雷雨天露天運輸鐵水、鋼水和液渣,嚴防雷雨天高溫鐵水、鋼水、液渣等遇水爆炸事故。
(二)嚴防雷擊事故。對所有防雷設備設施接地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應檢測必須在主汛期之前按規定開展檢測,確保廠房、氧氣管道、煤氣管道、煤氣柜等重點防雷部位接地設施、跨接線及避雷設施完好,嚴防雷擊事故。
(三)加強物料管理和地面以下生產設施安全防護。加強原料堆場排水設施的維修保養,采取減小堆放坡度、苫蓋等措施,嚴防料堆滑坡埋人等事故;加強地下料倉與物料運輸管理,對廢鋼等物料要進行除濕處理,避免潮濕廢鋼等物料進入轉爐、電爐、精煉爐等引發爆炸事故;處于地平面以下的連鑄、軋鋼、地下泵站、隱蔽工程和坑槽溝池井內的相關設施設備要采取可靠防淹灌措施,防止雨水灌入引發事故。
(四)防止各種有毒有害介質泄漏。要進一步加強對各種能源介質管網尤其是管道支架的巡檢,高度關注敷設較低和埋地敷設的管道,發生險情時,應及時切斷介質;要嚴格落實抽堵盲板、管道清掃置換等高危作業管理,做好過程監護和各項應急準備;要嚴格落實工業企業涉煤氣作業的有關規定,在雷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不得進行涉煤氣作業。
(五)防范電氣事故。加強對煤氣發電、變電站、配電室、接線柜、電纜溝、高壓線等電氣設備設施的專項檢查;嚴格落實安全用電作業票審批和作業掛牌制度,電工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按規定佩戴和使用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勞保防護用品用具,作業過程設專人監護,嚴防在雨天或潮濕環境作業引發觸電事故。
(六)嚴防坍塌事故。及時清理廠房屋頂積灰,防止因下大雨廠房屋頂載荷超過設計能力而造成屋面坍塌事故;做好防雨防風管理,加強對廠房的巡檢,尤其是彩鋼等鋼結構廠房、庫房要全面進行維修加固,防止出現因疾風驟雨造成房頂脫落和房體傾倒等情況;做好戶外龍門吊和起重機的防風管理,采取可靠的防風錨定措施,防止起重機墜落和龍門吊傾覆事故。
(七)嚴防高溫中暑。各單位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完善高溫作業現場防暑降溫設施,為現場工作人員配備防暑降溫用品,根據氣溫情況合理調整安排作業時間,防止人員中暑或因中暑而造成次生事故。
(八)加強安全教育培訓。要將防范高溫熔融金屬遇水爆炸、雷擊事故、防范電氣事故、防止各種有毒有害介質泄漏、防止雨水灌入、嚴防坍塌、高溫中暑等作為職工暑期汛期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進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三、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9月5日結束,分三個階段持續推進。
自查整改階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縣(市)區要將市局方案下發至轄區內所有冶金建材企業,督導有關企業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各自方案,認真開展自查整改,確保及時消除隱患。各企業6月30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報當地監管部門。(二)執法檢查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縣(市)區要強化督導調度,督促企業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要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督導整改,對于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力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市局將在各縣(市)區全面檢查的基礎上,自7月份開始,對各縣(市)區重點企業進行抽查。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5日)。各縣(市)區和有關企業要對暑期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于9月5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市應急管理局,市局將對全市冶金建材行業暑期汛期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市)區要加大暑期汛期督導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防暑防汛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各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暑期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防汛組織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暑期汛期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效落實。
(二)開展專項排查,及時消除隱患。各企業要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工作重點深入開展風險辨識,細化管控措施,落實管控責任,認真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按照“五落實”要求徹底整改、復查銷號。要加強暑期汛期檢維修和外委施工安全管理,扎實做好檢維修方案制定和作業審批、作業環境確認、現場監護等各項工作,落實各項能源隔離措施,組織開展好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確保外委施工安全。各縣(市)區要把汛期安全管理作為日常安全檢查的必查內容,深入企業現場,檢查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督促企業及時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
(三)做好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有關企業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從公司到車間都要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要配齊應急車輛、排水設備、防汛工具等應急裝備和物資,結合企業實際,進一步完善防汛應急預案,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操作性。要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處置能力專項培訓,定期開展模擬演練,提升應急救援技能。要加強與氣象、水利、地震等部門聯系,密切關注天氣變化,預判自然災害風險,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加強汛期應急值守,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要立即報告、妥善處置,確保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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