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關于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之際,7月2日上午,大商所召開新司法解釋學習交流會議,組織市場監察、法律等崗位人員深入學習新司法解釋,并結合市場形勢對當前發揮“五位一體”監管合力、加強市場監管工作進行了安排。
會議認為,新司法解釋的出臺為依法懲治操縱期貨市場犯罪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犯罪提供了更為明確的法律依據,對于懲治和預防期貨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打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衍生品市場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會議認為,新司法解釋新增了“蠱惑交易操縱”、“搶帽子交易操縱”、“虛假申報操縱”和“跨期、現市場操縱”等違法類型,與刑法第180條、182條規定的相關違法類型一同構建了關于證券、期貨市場操縱犯罪和內幕交易犯罪的較為完善的規范,并對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進行了明確。會議要求,交易所監察和法律崗位人員一方面要加強學習刑法和新司法解釋,掌握司法解釋的具體規定和法治精神,一方面要結合交易所自律監管規則,通過新司法解釋指導監管工作,執劍在手、敢于亮劍、從嚴監管。
會議強調,市場監管人員要敢于擔起責任、積極作為,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政治高度,貫徹落實好“防范重大金融風險”、“精準有效處置重點領域風險”精神,高度重視市場監察和風險防控工作;必須敬畏法治,堅持依法治市、依法監管,履行好職責;必須敬畏風險,堅持底線思維、運用科學方法,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自律監管要充分發揮科技監管、穿透式監管作用,提升精準監管、精準打擊能力,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學習交流會特別對當前進一步發揮五位一體監管合力,做好自律監管與行政監管、刑事打擊的銜接、堅決查處和打擊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工作部署,并對當前違法違規行為排查、處置和可疑線索及時上報進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