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商務部發布終裁公告,最終裁定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自2019年7月23日起,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8.1%~103.1%不等,征收期限為5年。此外,商務部接受了韓國相關企業的價格承諾申請,對于不低于承諾價格的相關產品不征收反傾銷稅。
據了解,應國內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產業申請,商務部于2018年7月23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發起反傾銷調查。立案后,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商務部于今年3月22日公布了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后經過進一步調查發布上述最終裁定。
《中國冶金報》(2019年07月24日 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