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高洋洋 實習記者王金俠)12月3日,《中國冶金報》記者從鞍鋼集團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有關部署,鞍鋼集團日前制訂并發布了《鞍鋼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結合鞍鋼實際,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作為首要任務,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握針對性、延續性、操作性、執行力4個原則,堅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結合、分層和分類相結合、力度和效果相結合、共性和個性相結合、制定完善方案和確保落地執行相結合。
未來3年,鞍鋼將圍繞集團戰略管控體系更加成熟、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更加靈活高效、布局結構更加科學合理、創新發展動力更加強勁、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等六大改革目標,推動改革走深走實;堅持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加強子企業董事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保障經理層依法行權履職,健全現代企業制度體系;完善領導人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經理層任期制契約化管理,加快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全面推進用工市場化,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靈活開展多元多層中長期激勵機制;推動國有資本向優勢企業和關鍵領域集中,清理退出不具備優勢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全面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任務,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持續創新科研體制機制,提升研發投入強度,強化關鍵核心技術及“拳頭產品”攻關,加快推進智慧鞍鋼建設;積極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一批標志性混改企業,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高國資資本競爭力;推動“科改企業”市場化改革和“雙百企業”綜合改革,著力打造內部改革示范工程;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推進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激勵領導人員擔當作為,持續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同時,《鞍鋼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工作臺賬》發布實施,確定了76個方面改革任務,制訂了181個行動舉措,細化分解時間節點安排,落實具體責任人,確保各項改革扎實有效推進落實。目前,各項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已納入巡視督查范圍,并作為鞍鋼總部部門和子企業重要考核內容。
《中國冶金報》(2020年12月08日 01版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