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制度建設,抓責任落實,為質量目標的順利完成創造了良好的先決條件。
為了確保質量目標達到預期目標,2019年以來,煉鋼廠先后修訂完善了《工藝質量管理制度及考核規定》《煉鋼廠崗位操作規程》《煉鋼廠崗位操作規程》《鋼坯一次檢驗合格率考核規定》,新增了《轉爐操作分析會管理規定》,調整并加大了相關管理人員、關鍵崗位操作人員、技術人員的質量指標考核力度。此外,通過完善制度,進一步夯實了相關管理人員質量責任,極大地激發了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提升質量目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抓源頭控制、抓細節管理,確保生產過程在受控狀態下進行。
2019年,煉鋼廠進一步加大了對石灰、合金、廢鋼和各種輔料的檢查和控制力度。對生過燒和含沫量超標的石灰,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扣減,督促供貨廠家提升石灰質量;對外購廢鋼車車檢驗,對外形異常廢鋼及時取樣分析成分,確保原料質量合格、穩定。與此同時,煉鋼廠還嚴抓細節管理,將出鋼口維護、槍位測量、出鋼下渣、鋼水取樣、吹氬時間、保護澆注等操作細節全部納入監督范圍,加大度工藝違規的處罰力度,使影響鋼坯質量的因素全部得到有效控制。
積極預防,提前控制,將質量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為了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2019年,煉鋼廠進一步改進了質量管理方法,將化學成分處于標準規定范圍上下限臨界值的爐次,按照內部質量事故管理,組織事故分析會分析原因,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并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對P、S符合國標但含量為0.041%-0.045%的爐次鋼坯,在每爐鋼坯上取3個試樣進行抽樣復檢,如果有一個試樣成分不合格,將對全爐鋼坯進行取樣復檢,復檢不合格的按廢品考核,此條措施的推行,收窄了鋼水成分控制范圍,有效將質量問題消除在了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