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蔡立軍)日前,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天津市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圍繞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提出天津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目標及具體落實措施。
《實施方案》在充分考慮天津市現有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工作的基礎上,明確了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目標──到2025年,新增污水處理能力95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35公里(不包括隨新建改建市政道路工程同步鋪設的污水管網),新建再生水管道24公里,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集中處理率達到97%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超過97%;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18550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焚燒無害化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繼續保持醫療廢物全部無害化處置。
《實施方案》以補短板、強弱項,優布局、提品質為導向,提出了加快推進天津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5個方面15項落實舉措:在加快補齊能力短板方面,包括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持續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強化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等4項措施;在著力構建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方面,包括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強化設施協同高效銜接等2項措施;在推動智能綠色升級方面,包括推進數字化融合、提升綠色底色等2項措施;在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方面,包括積極營造規范開放市場環境、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等3項措施;在健全保障體系方面,包括加強科技支撐、健全價格收費制度、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統計制度等4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