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傳勇 通訊員祝葉)9月7日,山鋼集團出臺《事故隱患內部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鼓勵舉報事故隱患,助力山鋼集團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據悉,舉報獎勵遵循“合法舉報、分級負責、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山鋼集團安全環保部及各權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為事故隱患舉報受理部門。隱患舉報分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鼓勵舉報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實姓名和有效通信方式,以備回復意見;對不愿公開自己姓名、單位和地址的舉報人,尊重其意愿。舉報人可以通過來電、來訪、信函、微信、App、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舉報。
在事故隱患及舉報獎勵標準方面,《實施辦法》規定,按崗位職責內的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崗位職責外的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因舉報的事故隱患直接避免了傷亡事故發生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分別給予500元至10000元(含稅)的獎勵。
《中國冶金報》(2023年09月15日 01版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