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23日,為建立規范、有效的風控體系,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根據國家財政部等5部委下發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首鋼集團有限公司風控體系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首鋼水鋼結合自身實際,出臺了《水鋼風控體系評價管理辦法(試行)》。
該辦法所稱的風控體系評價,是對水鋼風控體系設計和運行有效性進行全面檢查,并結合行業特點,對高風險領域進行重點檢查,認定風控缺陷,形成評價結論,編制評價報告,組織缺陷整改的過程。水鋼實施風控體系評價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觀性的原則。風控體系評價內容包括對權力清單、規章制度、風控手冊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評價,采用自我評價和檢查評價的方式進行。
水鋼審計風控部負責組織制訂年度風控體系評價工作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負責出具年度風控體系評價報告,負責對檢查評價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水鋼各二級單位負責本單位風控體系評價實施、自查、整改,并對自我評價結果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負責向檢查評價組提供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水鋼全資子公司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年度風控體系評價工作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出具年度風控體系評價報告。
近期,水鋼審計風控部將對各二級單位進行全面檢查評價,以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楊薇薇 王志蘭)
《中國冶金報》(2020年12月09日 07版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