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提升技能人才職業技能水平,鞍鋼集團依據遼寧省、鞍山市對技能人才培養的支持政策,率先大力開展鞍山區域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鼓勵、支持、引導鞍鋼職工弘揚“勞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斷提升自身技能水平。
大力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對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新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鞍山市按照初級(五級)證書1500元、中級(四級)證書2000元、高級(三級)證書2500元、技師3500元、高級技師5000元的標準給予職工個人培訓補貼。同時,鼓勵持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工,參加與現崗位相對應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評價。
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對技能崗位三年內新招用人員和轉崗人員(需變更工種),按照“企校雙制、工學一體”培養模式,通過與集團內外部教培機構合作,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對培訓期滿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鞍山市按照中級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6000元給予學徒培訓補貼,此項補貼可與技能提升行動補貼兼得;取得專項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給予學徒培訓補貼,承擔帶徒任務的導師享受師帶徒津貼。
積極實施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培訓。對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新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各類企業特種作業人員(脫產安全技能培訓不少于10天)、新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證的各類企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脫產安全技能培訓不少于10天),鞍山市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培訓補貼。
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建設。對獲評市級、省級、國家級的技能大師工作站,鞍山市、遼寧省、國家將分別給予10萬元、10萬元、20萬元補助資金。在此基礎上,對省級及以上技能大師站,鞍山市再給予1:1配套資金支持;對獲評企業級、市級、省級的技能培訓基地,遼寧省、鞍山市將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15萬元、300萬元的建設資金補貼;對共性技能培養的實訓基地,鞍山市將按每個基地最高10萬給予建設資金補貼。
鞍鋼集團要求各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抓住政策“窗口期”,不斷提升自身技能水平。各責任單位應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積極對接鞍山市人力資源就業服務中心,并做好費用申領(補領)及補貼發放工作。攀鋼等外埠地區應根據當地技能人才培養政策,自行制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相關方案,并推進落實。鞍攀兩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應制定勞務人員技能提升工作服務方案,做好勞務人員技能提升相關服務工作。